塔羅牌設計的三層結構

丹尼爾.著

到底要符合何種條件才被稱之為塔羅牌呢?基本上我們可以說:「符合某種特定結構、特定張數的卡片就可以稱作塔羅牌。」一般來說,被稱為塔羅牌的狀況有兩種;一為七十八張、一為二十二張。有人稱七十八張的塔羅牌為完整的塔羅牌、二十二張的為簡化或入門版的塔羅牌,其實都不完全正確,接下來我們將介紹到底何種結構的紙牌可以被稱為塔羅牌。

以七十八張的塔羅牌來說,是由兩部分、三種牌所組成:首先我們介紹兩大部分的區別,在傳統的七十八張塔羅牌(也就是 Golden Dawn 以前)當中,有二十二張是有圖案的牌,被稱為大阿爾克納(Major Arcana),簡稱為大牌,這二十二張牌通常被標示為一到二十一號,另有一張標示為0或沒有標數字的牌。另外有五十六張牌是帶有花色的牌,被稱為小阿爾克納(Minor Arcana),簡稱為小牌,這五十六張牌被分為四個花色,若依傳統的馬賽牌來看,分別是權杖、聖杯、寶劍、錢幣,每個花色有十四張牌。

在小牌當中,我們又可以再區分為兩個部分。每個花色的十四張牌裡面,有屬於從數字一到十的數字牌(Pips),以及四個不同的人物代表,被稱為宮廷牌(Court cards)若依傳統的馬賽牌來看,就是國王、皇后、騎士、侍者。四個花色各有十張數字牌,因此在塔羅牌當中就共有四十張數字牌;而四個花色各有四張人物牌,因此在塔羅牌當中就共有十六張宮廷牌。

若要了解到塔羅牌的設計原理,就不得不提到中世紀歐洲對於世界的看法。基本上來說中世紀晚期的歐洲,受到天主教會主導著知識的體系,認為這個世界上有「聖」與「俗」的二元對立,天上的天體及精神、靈魂層次的東西屬於神聖的,而包括人類及一切生活上可見、可利用的事物屬於世俗。因此在塔羅牌當中,是以二十二張大牌來代表抽象的精神層面,也就是對應到這個世界上神聖的部分;另一方面五十六張小牌則代表具體的、可見的人、事物,是對應到世界上世俗的部分。

依據當時普遍的、科學的說法,世上的一切都是由四種要素所組成的,分別是火、土、風、水等四種元素,因此小牌也分為四個不同的牌組,權杖牌組對應到火的元素、錢幣牌組對應到土的元素、寶劍牌組對應到風的元素、聖杯牌組對應到水的元素,而天上星辰與抽象的理念並不由四要素所組成,而是由另一種被稱之為「乙太」的要素所組成,因此也可以說,具象的東西是帶有四要素性質的,而抽象的部分則是有另一套超越世俗的原理、原則。

在世俗的層面,除了四要素之外,也區分為「人」與「事物」的兩個部分,依據中世紀天主教神學的主流說法,人是上帝創造來統領萬物的,同時人在這個世界上有其主導性的地位,因此塔羅牌在小牌當中,又特別分出每組四張的「宮廷牌」來代表人物的特質;而四個牌組又同時代表了在中世紀歐洲社會的四個階級:由權杖的宮廷牌對應到農民、聖杯的宮廷牌對應到聖職人員、寶劍的宮廷牌對應到騎士貴族、錢幣的宮廷牌對應到商人。

依據十進位的基本法則,每類型的事物會有十個不同的面向,因此在塔羅牌當中,以十張權杖牌對應到行動的十個面向、以十張聖杯牌對應到感情的十個面向、以十張寶劍牌對應到傷害到十個面向、以十張錢幣牌對應到財物的十個面向,如此就可以完整地描述這個世界的整體狀況了。

由上面的結構我們可以說,塔羅牌依據抽象原則、人與事物的三個層次區分為依據大牌、宮廷牌及數字牌,又因為宮廷牌及數字牌屬於世俗層次,所以可以由當中辨認、區分出四要素的屬性,以這樣結構去理解塔羅牌,就能清楚的知道為什麼塔羅牌要有七十八張。

那麼二十二張的塔羅牌又是怎麼一回事呢?一般二十二張的塔羅牌就是只取用代表抽象原則的大牌部分,雖然這樣作也可以在占卜上得到一定程度的效果,因為一切實際的事物無不受到抽象原則的影響,只是這樣的占卜有時候會比較抽象而難以判斷,故依照經驗丹尼爾的教學都是由比較具體的小牌開始進行。